研究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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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是浙江大学直属综合性附属医院,是集医教研于一体的省级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下设机构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试验药物依托药剂科管理,药剂科负责试验药物的接收、发放、回收等工作;临工部负责校正、维护、保养试验用仪器设备,负责验收试验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检验、放射和病理等医技科室负责受试者的检验检查工作;信息部提供临床试验项目的信息化管理支持。院内设独立的人体研究伦理委员会负责对临床试验项目的科学性、伦理性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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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研究伦理委员会

本院人体研究伦理委员会成立于2017年8月10日,设有独立的人体研究伦理委员会办公室。依据《赫尔辛基宣言》(2013)、《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2016)、《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2023)、《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0)、《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2)、《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指导原则》(2010)、《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管理规范》(2010年)及《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国际伦理准则》等,对我院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进行伦理审查,履行保护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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