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倡导优良的医德医风,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和谐的医患关系,引领良好的行业风尚,提升浙江大学及附属医院的美誉度,浙江大学将开展医德医风奖励基金评选工作。为顺利、有序推进评选工作的实施,现将评选活动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浙江大学医德医风奖励基金设“浙江大学好医生特别奖”、“浙江大学好护士特别奖”,“浙江大学好医生奖”、“浙江大学好护士奖”。
医院设立院级“好医生奖”和“好护士奖”,获奖人选为入围“浙大好医护”20名候选者,未评上“浙大好医护”的候选人。校院两级奖励不重复进行。
二、评选对象
根据学校文件,浙江大学医德医风奖励基金评选对象为从事临床医疗工作10年以上且在浙江大学医学院各附属医院和校医院工作5年以上的医生和护士。获奖者不再参与文件规定的同级及以下奖项评选。现任医院领导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恪守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尊重和关爱生命,对患者高度负责;敬业爱岗、勤奋工作,乐于奉献;与同事同行团结合作,倾心培养和提携年轻医护人员。
(二)对业务刻苦钻研,专业技术能力强,医疗服务水平高,在临床、科研和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的成绩。
(三)获得同行、患者及社会较广泛的认同和尊敬。
(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五)“浙江大学好医生特别奖”和“浙江大学好护士特别奖”获得者除上述条件外,同时要求具有对社会和同行产生广泛示范效应的先进事迹,赢得了社会赞誉和爱戴。
(六)长期工作在临床第一线,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承担一定的临床工作量,各类业务考核、行风评价优秀、群众满意度高,深受广大患者及家属欢迎和推崇,得到同事和同行普遍认可。
(七)积极为患者排忧解难,积极引导、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在救死扶伤、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感人的事迹,具有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四、医院候选人推荐程序
(一)动员申报
公布《浙江大学医德医风奖励基金章程》、《浙江大学医德医风奖评选办法》、《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关于浙江大学医德医风奖励基金的实施细则》文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院周会动员,在院内网、院外网公布相关评选通知,在医院公共信息区张贴海报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
根据学校分配名额(1医1护),通过个人自荐、科室推荐、支部推荐等方式于2017年10月13日(周五)前向党委办公室申报。
(二)初步遴选
推荐人材料汇总后提交党政联席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步遴选。
(三)推荐候选人名单确定、公示
召开医院评审委员会会议,结合支部意见,根据学校核定名额确定拟推荐“浙江大学好医护”候选人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四)推荐候选人材料上报
医院推荐候选人名单报医院党委会批准,提交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相关材料(包括拟推荐候选人信息汇总表、推荐表、个人先进事迹、相关证明材料等)统一上报学校。
附:
医院医德医风奖励基金评审委员会
主 任:陈亚岗
成 员:张新跃 徐志豪 周庆利 戴慧芬 徐 键 陈德望
盛洁华 何建国 张永明 傅晶晶 彭竞锋 叶江浩
朱海虹 张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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