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为增进医患沟通,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创造和谐医患关系,方便患者查询费用,公开医疗收费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患者明白消费,根据卫生部《浙江省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2. 范围:医药费用查询行为。
3. 权责:
3.1 信息科:开发设计各种医药价格查询程序。
3.2 各有关科室:对患者疑问负责解释。
4. 定义:医药费用查询指公众和可以通过各种不同方式查询医院的医药收费价格。
5. 作业内容:
5.1 医药费用查询内容:
5.1.1 《义乌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所列项目及价格;
5.1.2 药品规格、剂型及单价(包括中药饮片);
5.1.3 允许单独收费的医用耗材及单价;
5.1.4 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
5.1.5 住院总费用及费用明细。
5.2 医药费用查询方式:
5.2.1 门诊收费票据;
5.2.2 住院患者每日费用明细清单或出院汇总清单;
5.2.3 触摸式电脑查询;
5.2.4 价格公示牌查询;
5.2.5 各收费科室协助查询;
5.2.6 价格管理部门查询。
5.3 患者对查询费用发生疑问时,可以向病房医务人员和医药价格收费管理部门咨询,被咨询部门应对咨询内容及时作出答复,存在误收费的,应立即纠正。
5.4 对咨询中发现的收费问题,要举一反三,通知相关人员及时查找原因并整改,避免问题的再次发生。
6. 注意事项: 各有关收费科室必须严格执行医药费用查询制度。
7. 相关文件:
7.1 《义乌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
7.2 《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7.3 《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8. 使用表单: 无
9. 使用单位:各有关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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